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好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的有关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以下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是我党经过长期实践证明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党组织生活制度。
“三会”是: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又称支部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在党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在支部大会闭会期间,由支部大会选举产生的支部委员会负责支部的日常工作。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有利于更好地完成党支部所担负的任务。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支部大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2.全体党员都要参加会议,根据内容的需要,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3.会前,要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和时间安排;提前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地点和议题,提前通知到本支部全体党员;准备会议所需资料、数据等。
4.会议内容主要包括:(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3)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4)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5)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5.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支部党员大会结束后,党支部要在三日内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会议
6.指定专人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上如实记录会议情况,并认真保管,归档备查。
二、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又称支委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是支部的领导核心,在支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支部的日常工作。党员7人以上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大会负责,定期向支部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它的审查和监督; 同时要向上级党组织负责,接受上级党组织的领导。
1.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2.支委会全体成员都要参加会议。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情况紧急时可由支部书记委托的支委主持。
3.会前,党支部书记收集、整理并确定支部委员会议题,支部委员可向支部书记提出建议议题; 提前将会议时间地点和主题议题通知全体委员。
4.会议内容主要包括:(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2)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5)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6)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5.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不得少于支部委员总数的2/3;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达不到2/3时,必须召开支部大会讨论。
6.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支部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7.指定专人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上如实记录会议情况,并认真保管,归档备查。
三、党小组会制度
党小组是党支部的一个组成部分,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对本小组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小组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组长是党小组的负责人,不是党内职务,党支部书记和预备党员一般不得担任党小组长。支部委员会委员应以普通党员身份编入党小组。每个党小组至少有三名党员(其中至少一名正式党员)。党员数量少的党支部,也可以不划分党小组。
1.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党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推迟召开。
2.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长主持。
3.要提前确定会议主题和内容。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近期具体工作,紧密联系当前形势和本小组党员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要提前将会议的主要内容通知本党小组全体党员。
4.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
(1)学习上级组织有关文件精神和党报、党刊及其他相关材料,学习先进党员的模范事迹等。
(2)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6)改选小组长、酝酿支委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候选人。
(7)研究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情况以及党员发展、转正情况,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及党务方面的工作等。
5.党小组会的主要任务是保证党支部决议的贯彻执行,讨论研究的问题一对一进行表决。对有关支部内重大问题,可经党小组会讨论提出初步意见,由支部党员大会形成决议。若确有必要,也可以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经党小组讨论后进行表决。
6.指定专人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上如实记录会议情况,并认真保管,归档备查。
四、党课制度
党课是党的组织生活的一个重要形式,是对党员进行经常教育的基本方法,是党员接受党的教育、提高理论和思想水平的重要途径。党课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党员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
1.党课由支部委员会负责组织,每个季度安排一次党课。
2.党支部全体党员都要参加党课。也可以多个党支部联合组织党员上党课。
3.做好课前准备工作。认真制定计划,安排时间,确定内容,提前联系授课人员。党课可与党员大会一并组织、依次安排。
4.党课内容要贴近党员、贴近实际,不搞照本宣科,主要包括:(1)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2)学习党的方针政策。
(3)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4)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5)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6)根据院党委和上级党组织的安排部署开展学习。
5.要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学校党委和二级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为下一级党员领导干部和所在支部党员各讲一次党课; 其他党员领导干部结合分管工作,每年至少为分管部门单位和联系单位党员各讲一次党课; 邀请专家学者、先进典型人物或有特长的党员、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授课。每次授课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要完善考勤制度,不得无故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党课结束后,党小组要以各种形式深化党课教育效果,并及时向党支部汇报相关情况。
6.要安排专人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中认真做好记录,经授课人员同意后,将课件和讲义复印件等材料存档保留。